記者王鼎鈞/台北報導
「旺中案」交易金額達762.5億台幣,為亞洲近5年來最大規模之媒體併購案,歷經18個月的審議,終於在30日走完程序。但未來如何「執行」決議,業者是否願意改變意向、遵循NCC開出的條件,都是完成合併的變數。 NCC5主委蘇蘅於25日宣布通過該項併購案,但NCC要求旺中應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;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完成營運計畫變更,將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;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完成設立獨立之新聞編審制度。「旺中成就停止條件,本案許可始能生效,若申請者未履行負擔,或停止條件成就後又有違反,NCC得廢止原許可」。 除了這3條件,旺中做出25項承諾,包括數位化和頻寬擴建進程、低收入戶上網或收視免費等。 NCC指出,在數位化推動方面,申請人承諾明年6月底前提供100Mbps高速上網服務;平均每個光節點服務低於120戶,提供網路擴建骨幹網路(Backhaul)100Gbps以上計畫。NCC認為,這些建設將有利於提升有線電視數位化基礎建設,形成以有線電視為骨幹的另一條資訊高速公路。 在引進高畫質電視頻道節目和提升本國高畫質節目方面,NCC表示,申請人(旺中)將逐年增加高畫質節目和本土優質高畫質節目播出比率,可帶動本土高畫質節目。 NCC主委蘇蘅於30日召開任期內最後一次委員會議,確認上次會議紀錄。蘇蘅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本案已完成審查程序,但未來如何「執行」,業者是否願意改變意向、遵循NCC開出的條件,仍有待觀察。 NCC指出,本案交易金額達762.5億台幣,為亞洲近5年來最大規模之媒體併購案。蔡氏家族原已掌有中視、中天新聞台、中天綜合台、中天娛樂台、中國時報、工商時報、旺報、時報週刊等媒體事業,若併購案通過,將再增加11家有線電視系統近118萬訂戶、11個代理頻道及寬頻網路接取業務。 NCC認為,本案事涉通訊傳播匯流發展、市場公平競爭維護、消費者及國民權益保護、媒體集中議題乃至國家安全及民主憲政等複雜問題。該會檢視通訊傳播基本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立法意旨,綜合考量現有法令管制架構,及有線電視產業發展、消費權益維護、匯流發展、公平競爭及多元內容等政策面向,決議以附附款通過本案。 本案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99年12月29日函請NCC提供審查意見,決議經今天委員會議確認後,將於明天前函復經濟部投審會與行文給業者。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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